11月一共22个交易日,股市内就有23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,平均每天一个。
这23家公司里,涉嫌信披违规的最多,有15家;涉嫌操纵市场的2家,另外还有涉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的各2家。
那“信披违规”具体指什么呢?
新证券法里说了,“信息披露,应该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简明清晰、通俗易懂、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”
所以信披违规,主要有四大类:1.应披露而未披露;2.虚假陈述;3.误导性陈述;4.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。
这些行为会怎么处罚呢?不光上市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,控股股东、实控人、董监高和其他责任人,还有保荐机构、券商,全部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除了信披违规之外,还有最坑人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,这些行为的处罚在新证券法里也严厉了许多,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,还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相比旧证券法里最高才60万的罚款,明显有了震慑力;
但是如果没有违法所得,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的,规定是处以一百万以上、一千万以下的罚款,所以我们看到11月25号昇兴股份的公告里就说,他们的董事长因操纵市场,最后是处以了100 万的罚款。
另外内幕交易的处罚规定,和操纵市场一样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不足50万的,是处以50以上、五百万以下罚款。
最后,大家最关心的一点,如果上市公司作妖,投资者怎么赔偿呢?
证券法里有一条,上市公司如果违法了,“应当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、违法所得”,那如果没那么多钱怎么办呢,明确说了,“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”。
今年9月份,这条规定有了第一个践行的,就是“鲜言案”,鲜言是多伦股份的董事长,多伦股份如果你不熟悉,那它后来改的奇葩名字“匹凸匹”相信你应该听过。这位董事长鲜言,当年一边发消息、一边拉抬股价,一顿操作赚了5个多亿,后来这5个亿没收了之外,还罚了28个亿,鲜言个人也罚了一千万、入狱3年。
到这这事还没完,后来有13位投资者告了他,要求赔偿,今年9月一审判决下来了,鲜言要赔偿470多万,这个案件的意义就在于,它是第一例用到“民事赔偿责任优先”原则的案件,所以很典型,也会成为后续的一个参考。
另外,对于投资者降低维权成本,防止对股市新进投资者“二次伤害”,和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方面,现在可以看到的是,业内还在不断努力完善。